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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

    编辑: 发布时间:2008-03-03 点击: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

    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一、评估指标体系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1.定位与规划

    1.1  专业定位与规划

    1.2  培养方案*

     

     

     

    2.师资队伍与学科水平

    2.1  整体结构*

    2.2  主讲教师*

    2.3  师资培养教学水平

    2.4  学科水平

     

     

     

    3.教学改革

     

    3.1  教学研究与成果

    3.2  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3.3  教学方法与手段

    3.4  实践教学*

     

     

     

    4.教学条件与教学管理

    4.1  实验室建设*

    4.2  实习基地建设*

    4.3  教材与图书资料

    4.4  教学管理*

     

     

     

    5.教学质量

    5.1  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5.2  毕业设计(论文)*

    5.3  思想道德与身心素质*

    5.4  生源与社会需求

    优势项目

     

    二、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估 等 级 标 准

    评估等级

    A

    B

    1

    1.1

    专业定位

    与规划

    ⒈专业办学思想明确,专业定位合理,基本符合国家和湖南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⒉有具体的专业建设规划(计划)和分期建设目标,计划能落实,建设经费有保障,并逐年提高,有阶段性建设成果。

     

     

    1.2

    培养方案*

    ⒈人才培养目标基本符合学校定位;⒉培养方案(计划)基本反映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规格符合本专业内涵。

     

     

    2

     

     

    2.1

    整体结构*

    ⒈师资队伍整体结构基本合理,有本学科专业带头人,教师数量基本满足教学需要;⒉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30%青年教师(≤35岁)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0%。

     

     

    2.2

    主讲教师*

    ⒈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75%;⒉专业必修课均由讲师以上职称教师主讲;⒊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均为本科生授课。

     

     

    2.3

    师资培养

    教学水平

    ⒈有符合专业建设规划的师资培养计划,效果较为明显;⒉有鼓励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的政策与措施,大部分青年教师教学效果符合要求。⒊教师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学过程比较规范,基本能保证教学质量。

     

     

    2.4

    学科水平

    ⒈承担了一定的科研项目,工作有成效;⒉有校级(含)以上科研成果;⒊教师参加科研(或教学研究)比例≥60%。⒋人年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科研(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0.5篇,其中发表于本学科知名刊物论文数人年均不少于0.3篇。

     

     

    3

     

    3.1

    教学研究

    与成果

    ⒈有从专业实际出发的教学改革思路和教改研究项目,有鼓励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政策和措施;⒉有校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

     

     

    3.2

    教学内容

    与课程体系*

    ⒈注重教学内容的改革与更新,课程改革与建设有计划,执行情况良好;⒉能开出本专业全部课程(除公共课外),课程教学大纲完整、合理,课程设置中选修课比例≥20%

     

     

    3.3

    教学方法

    与手段

    ⒈能进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有成效;⒉大部分教师能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专业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不低于15%;⒊35%的专业基础课程实行了考教分离,建立了试题库或试卷库。

     

     

    3.4

    实践教学*

    ⒈实践教学内容、体系设计基本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实践教学方案完备,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⒉能按照实践教学方案实施实践教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估 等 级 标 准

    评估等级

    A

    B

    4

    4.1

    实验室

    建设*

    ⒈实验教学队伍结构基本合理,符合教学要求;⒉专业实验室设施以及台套数符合教学要求;⒊按教学大纲要求,实验开出率90%;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中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的课程总数的比例≥50%。

     

     

     

    4.2

    实习基地

    建设*

    ⒈校内实习基地完善,至少有1个稳定的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基本能满足其教学的要求;⒉实习时间有保证,效果较好。

     

     

    4.3

    教材与

    图书资料

    ⒈有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建设计划和教材选用及评价制度,并认真执行;⒉选用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的精品教材,且其中近三年出版的教材比例≥40%;⒊专业图书文献资料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图书资料经费有保障,且逐年提高。

     

     

    4.4

    教学管理*

    ⒈教学管理队伍以及教学管理机构健全;⒉建立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新任教师试讲、学生学习质量评价、教学信息反馈等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较好。⒊专业教学档案齐全,整理比较规范,方便查阅。

     

     

    5

     

    5.1

    基本理论

    与基本技能*

    ⒈学生的实际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基本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⒉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实际水平合格;⒊部分学生有研究实践成果和校级以上竞赛奖励。

     

     

    5.2

    毕业设计

    (论文)*

    ⒈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医学临床实习内容及要求)结合实际,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⒉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等质量合格;⒊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指导教师均为讲师以上职称,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8人。

     

     

    5.3

    思想道德

    与身心素质*

    ⒈学生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比较好,心理健康;⒉学生能参加各种课外科技、文化及社会实践活动;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5%。

     

     

    5.4

    生源与

    社会需求

    ⒈生源较好;⒉毕业生流向与社会需求基本吻合,就业趋势比较好。

     

     

    优势

    项目

    指本专业在办学过程中在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独到之处。

    三、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㈠ 评估结论分为三种: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合格标准:A≥14并且重要指标A≥9。

    基本合格标准:A≥11并且重要指标A≥7,未达到合格标准。

    不合格标准:A<11或者重要指标A<7。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8项。其中带*的为重要指标,共11项,一般指标7项。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两等,符合评估等级标准的为A等,低于A等的为B等。

    四、有关说明

    ㈠表内各项目要求提供近四年的原始材料。

    本科各专业的专业内涵参见1998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

    师资结构中的师资指本学科专业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技术。

    ㈤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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